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
来源:县环保局
1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川环法青环行处罚字〔2017〕53号
2、处罚名称: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防治法》案
3、处罚类别:罚款
4、处罚事由: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,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。
5、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
6、行政相对人名称:四川众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
7、行政相对人代码:91511425058246898C
8、法定代表人:卢彬
9、处罚结果:执行中
10、处罚决定日期:2017.12.18
11、处罚机关:青神县环境保护局
12、地方编码:511425
13、当前状态:正常